國立清華大學 佈告欄內容
     會計公告內容   
公  告  日  期 99/10/13
標          題 有關本校99年「校務基金」資本門及「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」經常門及資本門截至11月底止辦理考核結算收回校方,相關注意及配合辦理事項彙總如說明,請 查照。
內          容 (1)99年「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」經常門及資本門截至11月底止結算考核事宜,重要配合辦理事項請詳「99年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經費執行、結算注意事項」(如附件)。
(2)依據99年度校務基金、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分配注意事項辦理。
(3)辦理考核結算收回校方之計畫,係包含「校務基金」之院系經費資本門及「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」A.教學經費(院系經費、清華學院、其他)、B.研究經費(補助新進教師、新團隊、拔尖計畫與增能計畫、產學外部合作、頂尖出版獎勵、強化智財運用功能及人文社會領域)之經常門及資本門。
(4)有關未達執行率收回校方數計算方式(經常門及資本門分別計算執行率):截至6月30日止執行率未達40%差額、9月30日止執行率未達80%差額及11月30日止全部未執行數,分三階段辦理收回。
下          載 【1609_001.pdf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