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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告 日 期 | 103/12/24 |
標 題 | 倒數兩天!!本(103)年度「經常支出」,將於12月25日(本週四)關帳(電子支付案件及超過10萬元以上案件,請提前於12月24日),請依限儘速送達主計室辦理,如有逾期,除特殊情形外將不再受理。請 查照。 |
內 容 |
一、年度經費、N類計畫經費、收支併列計畫(E、F、H6、L、K類)及12月31日前到期計畫(A、B、J)之經常支出請務必於12月25日前(本週四)(電子支付案件及超過10萬元以上案件,請提前於12月24日)送達主計室承辦人辦理審核,如有逾期,除特殊情形外將不再受理。 二、特殊情形說明如下: 1、國外旅費回國日期在12月26日後, 2、工讀金等相關酬勞領據計酬時間在12月26日後, 3、活動辦理日期在12月26日後之相關經費(需附活動舉辦日期資料)等,相關經常費之收支憑證務請於104年1月5日下班前送達主計室承辦人辦理審核並開完傳票,逾期將不再受理。 |
下 載 | 【公告日期103.12.24.pdf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