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計公告內容 |
公 告 日 期 | 106/01/03 |
標 題 | 急急急!! 105年度「經常支出」,如有特殊情形者,請於106年1月5日(週四)下班前送達主計室承辦人辦理審核並開完傳票,如有逾期,將不再受理。 |
內 容 |
一、年度經費(T類)、邁頂計畫(N類)、收支併列計畫(D、E、F、H、L、K類)及12月31日前到期之各委辦補助計畫(A、B、J類)之經常支出,如有特殊情形(詳第二點),相關經常費之收支憑證務請於106年1月5日(週四)下班前送達主計室承辦人辦理審核並開完傳票,逾期將不再受理。 二、特殊情形說明如下: 1、國外旅費回國日期在12月27日後。 2、工讀金等相關酬勞領據計酬時間在12月27日後。 3、活動辦理日期在12月27日後之相關經費(需附活動舉辦日期資料)等。 三、請各單位清理請購系統之請購未銷數,尚未審核案件請儘速送主計室審核或自行刪除,暫付款不得結轉下年度,請儘速沖轉結案; 另各計畫經費請於帳務期間自行核對收支明細表無誤後,轉出Excel表或列印於單位留存,以供日後備查。 |
下 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