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清華大學 佈告欄內容
     會計公告內容   
公  告  日  期 98/04/14
標          題 為配合國科會促進短期就業措施專款專用,計畫內所增聘的助理作業請依下列規定辦理
內          容 說明:1、增聘助理所追加的金額不屬於業務費的增加,需專款專用,將統一歸列新增之經費用途別“促進短期就業”〈代碼為92〉控管。
2、促進短期就業所增聘的助理其薪資、勞健保、及離職儲金等費用均在經費用途為“促進短期就業”〈代碼為92〉項目下支出。
3、為區別促進短期就業所增聘的助理,請於填寫人員異動處理表時計畫編號為原編碼加2〈例原計畫為96B3006K3—改為96B3006K32〉發薪時才不會誤支到業務費項下。
4、若已在計畫業務費或管理費項下支促進短期就業所增聘的助理薪資、勞健保、及離職儲金等,請儘速至人事室及事務組辦理更正。
5、期末時若促進短期就業金額不足時請辦理追加,有餘額需繳回國科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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